1.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余公積,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余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問: 利潤分配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 1.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余公積,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余公積儲備基
工商辦字〔2018〕18號《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工作的通知》依據現行的外商投資管理法律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授權登記管理體制,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工商總局和經工商總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權的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以下稱“被授權局”)。未經工商總局授權,任何機關都不具備外商投
《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征信機構有關事宜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公告2016年第1號:設立經營個人征信業務的外商投資征信機構,應當符合《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六條和《征信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人在取得中國人民銀行的前置許可后,憑個人征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商務部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